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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规定,经研究,2023年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名(其中事业单位全供编制14名,差供编制11名)。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学院简介
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创建于1981年,系经省政府批准的技师学院,属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供事业单位,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学院目前设置7个系20余个专业,涵盖粮油食品、商贸、机械、自动控制、信息技术、幼儿教育、汽车工程等专业群。学院被评为全国粮食系统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先后获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单位、河南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示范基地、河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聘事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及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集体,团结同志,爱岗敬业;
4.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和身体条件(2021年、2022年、2023年3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应届毕业生。);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它条件;
6.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过硬的专业基本技能,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25名,招聘的具体专业、人数、岗位要求详见《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附件及附件(续))。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henan.gov.cn/)、郑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zzrsks.com.cn)、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网站(www.yjgj.cn)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2023年7月14日至7月24日。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和事项将通过以上网站发布,应聘者应及时查阅。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9:00 — 7月27日17:00考生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zzrsks.com.cn),点击“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考生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个人情况、所学专业、任教学科填写报名信息,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1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资格初审(2023年7月25日9:00— 7月28日17:00 )。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考生登录原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改报岗位、更换照片、修改信息及补充资料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28日17:00 。若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未重新按要求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至2023 年7月30日17:00登录原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8月10日 9:00— 8月12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5)报名咨询电话:0373--7080175
2.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根据省市相关规定,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为1:3。同一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经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的,退还该岗位考生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郑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及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网站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导监督下,笔试由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1)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教育基础知识。
(3)笔试结束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加分政策。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28 日9:00至7月30日17:00凭持相关材料到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xx县xx乡xx村任xx职务,任职期限为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5)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在郑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及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网站公布。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并通知应试人员。复审时,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试人员填报报名表的信息及相关材料,对应试人员提交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对。拟面试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逾期不参加复审或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将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面试前确认入围面试人员,若入围面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的,依据笔试成绩从最高分递补。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若能形成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及时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网站发布。
答辩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知识、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效果、综合素质等。
面试在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指导下,由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网站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指导,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负责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有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少于5年,享受事业编,全供事业编和差供事业编享受同工同酬。聘用期内未经学院同意,不得报考其他单位招聘。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落实相关待遇。试用期满,由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其他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报考人员报考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相近及相关专业的资格审查由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审核。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在招教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五)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七)本次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全程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
(八)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0394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教育处
0371—65683971
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0373—708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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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原文链接:http://ywzl.hrss.henan.gov.cn/sitegroup/root/html/4aef1408279926e601279e53eac517a5/4301a73f823c48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