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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更好服务洛阳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经洛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要求,我院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0名。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院简介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千年古都、牡丹花城、丝路起点洛阳,是洛阳市政府举办和管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东望夏都遗址,西览龙门石窟,南依万安山麓,北临伊洛河畔,总占地面积近2800亩,主校区位于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另有高新、西工、瀍河等校区。学院目前是河南省“双高”建设单位、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卫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学院秉持“学以致用 行以致远”校训,坚持立足洛阳市、服务都市圈、打造双高校、助力新引擎,致力于巩固提升医科、做大做强工科、打造特色人文社科,深化产教融合,是一所专业特色鲜明、教学质量优良的综合型、开放型、国际化的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坚持引培并举强师资,现有专任教师831人,副高级以上职称222人,硕士以上学历教师319人,聘请450余名行业专家、企业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河洛大工匠1人,河南省职业教育专家2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洛阳市优秀专家、洛阳市优秀青年科技专家40余人。馆藏图书116万册,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7亿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44个,各类实验实训仪器1.4万多台。拥有直属附属医院1个,教学附属医院2个。目前在校生2.3万人。学院现设有15个教学院部,1个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国际教育中心),开设有医药卫生、装备制造、财经商贸、文化艺术、农林畜牧等11大类55个专科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群获批为河南省高水平专业群,同时着力打造文物保护考古、智能装备制造、文旅融合发展3个高水平专业群,培育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数字化建造与装配式建筑等高水平专业群,打造洛阳职教品牌。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人事、学生的院领导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人事、教务、科研、学生、纪委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办公室和监督工作组,招聘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人事、教务、科研、学生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监督工作组组长由纪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院纪委选派,具体负责招聘全过程的纪律监督,对举报的违纪线索进行调查处理。
三、招聘职位、专业及计划
(一)职位:工作人员职位40名(党政管理人员5名、教师35名)。
(二)招聘专业计划(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收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lypt.edu.cn/)通知公告栏发布,发布时间为2021年11月21日—11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为:http://139.155.176.200/zpNew ,系统中附有报名操作流程。应聘人员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报考岗位,并按照要求填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录密码,并凭此密码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每人限报一个应聘岗位。填报多个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并取消报名资格,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报。
3.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上午8:30至12月3日下午18:00,此时间段之外不接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
5.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若达不到招聘方案规定比例3:1的,核减相应岗位。
6.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网上招聘系统或学院官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7.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如发现问题,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我院将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考试相关信息,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1.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职位专业基础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笔试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系统打印)。进入笔试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三级医院开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防疫具体事宜详见附件2。《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健康体温监测登记表及承诺书》于参加笔试时交给入场审核工作人员。
2.面试资格确认
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与网上报名材料一致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1)《2021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应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系统打印);
(2)有效身份证;
(3)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内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党员证明材料,由学校组织部门或单位组织部门或其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备查);
(5)《2021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应聘工作人员准考证》(系统打印)。
上述资料按序号顺序整理,现场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恕不接受报名。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按拟聘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阶段。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形成的面试资格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若按照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笔试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1)教师职位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板书式)和答辩形式。音乐、戏剧、戏曲和体育专业的面试采取试讲(板书式)、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试讲和答辩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中请自带相关用具或乐器。试讲内容为所报职位的专业骨干课程内容,具体试讲内容从指定的教材中随机抽取,每位考生20分钟准备时间。15分钟试讲、5分钟答辩。答辩内容包括应聘专业知识和个人综合素质测试。音乐、戏剧、戏曲和体育专业技能测试现场进行。
(2)党政管理职位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考试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等能力。
(3)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4)面试资格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lypt.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面试当天未到场者面试成绩视为零分。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若体检合格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体检合格后三日内须提供解除聘用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等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为思想政治素质、意识形态、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需提供的材料另行通知。
考察期为两周,要求考察对象在学院相关工作岗位轮岗试用。
进入考察期后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并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经研究同意后,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各种待遇按洛阳市有关规定执行。达到学院专业教师优秀硕士条件的,相关待遇按照《洛阳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的规定执行。学校为新招聘教师提供教师公寓,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享受市青年人才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要求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与我院签订连续服务满6年(包括试用期)的聘用协议,中途违约者,按照协议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有关事宜将及时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lypt.edu.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在监督工作组监督下进行,监督工作组对举报的违纪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79-62233835
监督电话:0379-62230272
本公告解释权归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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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https://www.lypt.edu.cn/info/1010/85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