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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周口市淮阳区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周口市淮阳区产业集聚区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人原则,按照“统一组织、分类考试、突出能力、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拔人才。
二、招聘计划
周口市淮阳区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合同制人员6名;周口市淮阳区产业集聚区招聘合同制人员6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能够安心坚守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四)周口市淮阳区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聘要求:身体健康,淮阳区户籍,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周口市淮阳区产业集聚区招聘要求:身体健康,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相关条件。
(六)报考者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单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5、有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河南省淮阳区羲皇大道南段359号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所需证件材料均需要验原件留复印件)、《周口市淮阳区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周口市淮阳区产业集聚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4)、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4、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本人。
(二)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需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急需的特殊岗位可以不受比例限制。
五、考试
考试工作由周口市淮阳区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周口市淮阳区产业集聚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笔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均参加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成绩确定。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应聘人员总成绩。
4、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5、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政审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六、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对象根据试用期个人表现和工作能力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人员管理措施及待遇
(一)周口市淮阳区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聘用人员管理措施及待遇:
1、此次聘用人员为企业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发基本生活费(当年周口市淮阳区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个人表现和工作能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务合同。
2、此次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提成不低于3000元(含五险),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3、周口市淮阳区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对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淮阳区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一年续签一次劳动聘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二)周口市淮阳区产业集聚区聘用人员管理措施及待遇:
1、此次聘用人员为编制外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不缴纳相关保险)。试用期满后,专科生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年度淮阳区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月),本科生岗位基本工资在淮阳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0元为2100元/月,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辅助岗位人员在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试用期满后按岗位基本工资发放,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所需资金专款专用,列入淮阳区财政预算,由周口市淮阳区人才交流中心工资专用账户统一发放。
2、试用期满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对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一年续签一次劳动聘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淮阳区人民政府网为本次招聘工作的指定信息平台,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严格招聘纪律,接受社会及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3、本次招聘公告由周口市淮阳区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周口市淮阳区产业集聚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咨询电话:0394--2664816(请于工作日咨询)。
附件:
周口市淮阳区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产业集聚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2日
原文标题:周口市淮阳区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产业集聚区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yzww.gov.cn/show.asp?id=5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