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教师招聘网发布河南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包括河南教师招聘公告、职位表、报名入口、成绩查询等。
为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切实加强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和对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漯河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面向全市普通高中和初中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调中学学科教研员。
一、选调学科专业和计划
计划共选调中学学科教研员11名,其中高中教研员9名: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1名;初中教研员2名:语文、数学各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和初中在编在岗教师,凡符合选调条件的均可报名。
三、选调条件和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人际关系和谐,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二)具有较高的教学业务和能力,在全市中学本学科教学、教研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教学质量在全市同学科名列前茅。
(三)学历为本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或本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语文学科普通话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技术,有教育技术能力合格证或计算机中级及以上证书。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或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9年10月31日)。
(七)本学科循环教学经历不少于两轮。
(八)获得过市级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一等奖或省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通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或获得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或省级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或影响使用的;
3.因违纪违法接受调查处理尚未终结的;
4.处于试用期或者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情形的。
五、选调办法及工作程序
本次漯河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面向全市教育系统选调中学学科教研员按照发布计划、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公布计划
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漯河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公开选调中学学科教研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填写《2019年漯河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公开选调中学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聘任证及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11月6日-11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511号101室)
2.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单位,由单位反馈给报名人员。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根据电话通知时间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511号101室)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考察时使用。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学科岗位1:4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微型课与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线=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察与公示
(一)考察
1.各学科岗位考试总成绩第一名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环节,对确定为考察对象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重点考察。
3.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拟选调岗位空缺的,取消相应的选调计划。
(二)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三)办理选调手续
对考试、考察合格人选,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人员。
选调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选调工作期间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四)严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请客送礼行贿等违纪违法行为,取消选调资格的同时,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5— 558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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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
原文标题:漯河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公开选调中学学科教研员公告
文件来源:http://www.halh.lss.gov.cn/website/examInformation/examInformatio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