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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新乡市卫滨投资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新乡市卫滨投资有限公司计划招聘总经理(法定代表人)1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人员素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熟悉项目、财政、金融、证券等业务;具有投融资工作经验;
(七)熟悉和把控宏观政策走向,了解上级政府项目运作规程,熟悉掌握政府平台公司的管理、运行和协调;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相关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卫滨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公开招聘高管资格审查表》,表格从卫滨区人民政府网上自行下载,A4纸打印。
3、报名地点: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5房间(新乡市人民路479号卫滨区人民政府院内西楼)
4、资格审查:经卫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将电话通知本人参加素质能力测评。
5、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录工作中必须一致。
(2)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具有3年以上投融资工作经历和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证书等。
(3)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和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同时提交本人填写的《卫滨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公开招聘高管资格审查表》及自荐信各1份,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与拟聘用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素能测评
1、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
主要结合报考者学历、学位、专业、综合管理能力、行业经营管理能力、融资管理及资本运作业绩等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工作另行安排。
(三)公示
素能测评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与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实行企业化管理。人事档案移交新乡市卫滨区人才服务中心。
五、薪酬待遇
1、试用期实行薪酬水平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相适应,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的绩效工资。聘期内,每年考核,年内完不成业绩目标的予以解聘。聘期届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2、总经理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年薪20万元,其中基本年薪12万元,绩效年薪8万元。业绩优异的,年薪可适当增加。
六、其他事项
1、卫滨区人民政府网系本次考试录用工作专用网站,有关本次考试录用工作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以上网站发布。
2、本《公告》由卫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登陆卫滨区人民政府网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0373-2826199
原文标题:卫滨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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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