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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巩义市委办公室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公开选派市直自收自支和差额补贴事业人员到乡镇(街道)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精神,为充实我市乡镇和街道工作人员力量,结合实际,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派一批工作人员,充实到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派计划
本次计划连人带编为我市每个镇选派15名、每个街道办事处选派18名工作人员,共计315名。
二、选派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选派范围
本次选派范围为全市事业单位中差额补贴、自收自支在编人员(卫健委系统所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除外)。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志愿投身镇(街道)基层一线工作;
5.年龄不限;
6.2018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一经选派,服从组织分配且能按时到岗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加2018年政务服务中心 一窗综合受理 工作人员选调且已公示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有参与非法集资、非法上访、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等违规违纪不良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选派条件的。
三、选派程序
本次选派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公示、分配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采取按单位集中报名、统一审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
报名者需提交材料有:本人有效身份证、2018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4张,另需下载填写《巩义市公开选派市直自收自支和差额补贴事业人员到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贴一寸彩照,并在 报名人员承诺 栏签字确认。
报名者需将以上材料提交其编制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分为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复审和组织终审。
(1)各相关单位按照本次选派人员范围和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将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一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在《报名表》 工作单位初审意见 栏签署意见,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巩义市公开选派市直自收自支和差额补贴事业人员到乡镇(街道)工作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汇总表》)上签名,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将《报名表》、《报名汇总表》、公示报告一并提交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2)主管部门对其所属单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后,在《报名表》 主管部门复审意见 栏签署意见,加盖主管部门行政公章,并由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报名汇总表》上签名,加盖主管部门行政公章。
(3)各相关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原件、《报名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证件材料复印件、一寸彩照4张一并报送市公开选派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终审,逾期不再受理。
(4)时间安排
公告时间:2019年10月18日 2019年10月22日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 10月25日(包括报名、资格初审、公示及资格复审)
材料送审时间:2019年10月26日 2019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材料送审地点:巩义市人社局北二楼人力资源管理窗口
(5)本次选派考试笔试准考证,将由市公开选派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并按单位集中发放。
咨询电话:69580019。
(二)考试
本次选派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基层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等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
笔试成绩将在巩义政府网公示,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当出现考试成绩并列时,按考生姓名字母排序。若出现特殊情况无法排序时,由市公开选派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照选派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巩义政府网公示。体检原则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及工作流程》有关规定执行,以适应基层工作需要为准。体检费用由市财政负担。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确定待分配人员名单。
(五)分配
本次选派分配工作共分两轮:
第一轮:5个街道办事处随机抽签排序,选派人员根据考试成绩排名,前15名按 Z 形序列排序,每5名为一组,对应分配至5个街道办事处。
第二轮:20个镇(街道)随机抽签排序,选派人员根据考试成绩排名,第16名至第315名按 Z 形序列排序,每20名为一组,对应分配至20个镇(街道)。
(六)聘用
选派人员不设过渡期和试用期,按照分配结果到镇(街道)工作,直接办理调配手续,经费形式转为财政全供。
四、其它事项
1、拟选派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经市公开选派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选派计划等事项。
2、资格审查贯穿于选派工作全过程,发现与选派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直接取消其选派资格。报考者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派资格。
3、通过资格审查参加本次选派考试的人员,选派全程不得放弃,如有放弃或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相关事业单位考试。
4、本次选派工作结束后,自收自支和差额补贴单位经费按原开资渠道解决,如有资金缺口,市财政不再负担。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6、本次选派工作政策解释权归市公开选派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派工作坚持 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的原则,做到 六公开 ,即选派政策公开、选派计划公开、选派条件公开、选派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选派结果公开。参与本次选派工作的所有部门和工作人员,均应本着讲大局、讲政治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6958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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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巩义市公开选派市直自收自支和差额补贴事业人员到乡镇(街道)工作公告
原文链接:http://gongyishi.gov.cn/portal/gyzx/tztg/webinfo/2019/10/15697374071436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