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院招聘发布河南医疗卫生系统医护人员招聘考试信息,包括河南医院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嵩县公立医院员额制备案人员224名。依据河南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编办[2016]214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和嵩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在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县妇幼保健院三家医院试行人员编制员额制备案管理制度的批复》(嵩编[2017]27号)等有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嵩县2018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员额制备案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公立医院员额制备案人员职位是临床医学类、中医类(包含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康复治疗学、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诊断、护理、口腔医学、针灸推拿和财务会计,共224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本方案后附的《嵩县2018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员额制备案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护理职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即1990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财务会计职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即198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他职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即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服从组织分配;
(5)身体健康,能胜任拟报考职位;
(6)报考护理职位人员身高及体重:女,身高1.57米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00)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男,身高1.65米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7)具备拟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嵩县2018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员额制备案人员职位表》;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⑤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⑥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
⑦本县域内卫生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不允许报考,县域外在职人员报考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1日至2月2日(9:00-17:00,12:00-13:00为工作人员休息时间)。
2、报名地点:嵩县社保中心一楼大厅(行政路与迎宾街交叉口)。
3、报名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资格审查并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届时考生在嵩县人才网()自行下载并填写《嵩县2018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员额制备案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分开依次附报名表后):
①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的高中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7);
③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④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
⑤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当场进行数码照相、信息采集。凭身份证于2月5日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职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①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7年12月31日在嵩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
②在洛阳市嵩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③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嵩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根据洛发〔2016〕16号文件规定,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申请享受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嵩县2018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员额制备案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一式2份;
(2)“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嵩县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7年12月31日在嵩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4);“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委、嵩县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6)。
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应在报名期间提交相关加分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享受加分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相应资格。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嵩县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享受加分待遇。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
报考护理职位的考试科目为《护理基础知识》,报考财务会计职位的考试科目为《财会学基础知识》,其他职位的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8年2月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4、笔试成绩在嵩县人才网()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及时登陆查看。
(四)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招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将在上述网站予以公布,请届时登陆查看。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和学历层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等规定进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本次所报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嵩县人才网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陆查看。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人员本次所报职位不予递补。
(八)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实行员额制管理。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公告发布网址仍为嵩县人才网()。
六、聘用人员待遇
纳入员额制管理的人员不列入财政供养人员统计,与纳入编制管理的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纳入员额制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对纳入员额制管理的人员,按照省、市公立医院员额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报考职位聘用,不允许跨职位调剂聘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宜,由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6323275(嵩县卫计委)
原文标题:嵩县2018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员额制备案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嵩县2018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员额制备案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23日